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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卖一买一。由于疫情银行贷款审批时间延长,购买我房子的人支付尾款时间也变长。导致我另行购买已签合同的房子,付款时间延长,马上要超过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请问要超过合同规定时间,算违约吗?该怎么解决啊。

其他 2020-03-03 19: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合同履行期限一般是根据不同的合同性质,当事人双方自由约定。《合同法》第一百三十八条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限,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时间内的任何时间内交付
  • 二手房买卖有违约的,给一方造成损失的要进行赔偿,即确定违约金等赔偿。可以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维权。
  • 1、双方都同意解除合同。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之后,如果买卖双方中的一方反悔此次交易,从而违约使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那么守约方如果也同意解除合同,违约方赔偿经济损失的,法律是支持的。具体赔偿方法为:计算房屋差价,转售利益和守约方的赔偿要求,综合考虑之下,违约方将赔偿金额赔偿给守约方。 2、一方坚决履行合同。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合同一旦签订就具备了法律效应,不是随随便便轻易的就能更改的,如果一方违约,但是另一方拒绝违约方的赔偿,严格要求按照合同继续执行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守约方的要求也将得到法律的支持。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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