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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好。我与别人合伙做生意。没有合同只是口头约定要签合同但是一直没给签,我出资接近十五万然后他说亏钱了。一分钱都不给我。我转账是微信转账的。途中我就觉得不妥决定要退股。合伙的另外两个同意退给我。但是说明的是要找到合伙人退。就又拖了一年,去年中他们拆分的时候主事人没有通知我。把拆分的钱以及他们盈利的钱都分掉了也没告知我。我要求算账都是通过他们口述没有账本。都有十九万的账算不拢。主事人才告知我他们每月分了几千。我现在这种情况能够找他们退钱不?现在当事人不愿意退。我就说亏我也认账但是要把账算清楚。我该怎么办。现目前我有一个通过口头回忆的他们的账本外加部分电话录音和谈判的视频录像

其他 2020-03-06 14:38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个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查账的
  • 订立合伙协议,除了遵循合同订立的一般原则外,还应注意下列有关事项:
    1、 理清合伙协议合伙人的出资
    合伙人的出资是合伙业务开展的物质基础。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合伙协议合伙人的出资数额不一定相等,出资的种类也不一定相同,但都须将出资按其价值折为若干股份。因此,无论以何种方式出资,合伙人出资的方式、金额、期限,都应在合伙协议中明确规定。2、合伙协议合伙人的主体资格审查
    审查合伙协议合伙人的资格,应当包括合伙人的人品、能力、家庭情况、资产情况、有无对外大额债务等,这是签订合伙协议最重要的方面。如果合作方是企业,应保留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果合作方是个人,应详细记录其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电话。
  • 合同谈判是为实现某项交易并使之达成契约的谈判。所谓合同,必须具有最基本的“要件”,即“标的、费用、期限”。一旦这几个要件达成协议,合同谈判也就“基本”结束。
    准合同是带有先决条件的合同。这些先决条件是指决定合同要件成立的条件,如许可证落实问题,外汇的筹集,等待律师审查或者等待正式文本的打印、正式签字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条关于“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的规定,人们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外,均可采用口头形式订立合同或协议。
    口头合同,只要其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方没有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双方不是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双方不是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没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订立合同的主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意思表示真实,这个合同就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
  • 您好,可以搜集证据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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