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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找一个人现在住的地址

离婚 2023-01-19 20:4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请问有哪方面的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呢?如果人失踪了可以报警处理。
  • 法律分析:现居住地址,是指现在经常居住的地方,在法律上,户口所在地叫住所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叫经常居住地。不满一年的地方当然就叫临时居住地或暂住地。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但住医院治病的除外。公民由其户籍所在地迁出后至迁入另一地之前,无经常居住地的,仍以其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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