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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铺出租问题:1、乙方须在每月5号前向甲方缴纳租金,逾期者每天按月租金总金额的3%收取滞纳金,逾期一个月甲方视作乙方违约处理,押金不退。加追回乙方所欠款项,并无条件收回租赁商铺。我想问下,这条合法吗?

其他 2020-03-06 15:4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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