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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经过我同意给我降职降薪合法吗

其他 2020-03-07 16: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对于降职的问题,公司是不可以随意对职员降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二项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如果降职降薪没有任何理由,不是出于违法公司规章制度或员工给公司造成损失等原因,可以向劳动部门举报。
  • 如果公司单方面调岗降薪的,如果您也不同意,则您最好在一个月内就提出书面的异议,并保留相关的异议证据,否则很可能就视为您默认同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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