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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工资报表时候是3000多(要我们签字),可是实际发工资的是另一个报表不到2000(不用签字),领导说是拿这些钱去打通关系,联系活。(我们是国企大型钢厂的附属厂,活源来自本企业的主体厂)这些钱只有小部分用来请客吃饭,大多是领导自己揣起来。这个领导的两份报表属于什么行为?有什么合法,合理的办法可以惩治领导?让事实公诸于世。

其他 2011-11-14 15:3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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