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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我前妻没离婚的时候一起欠的钱,离婚的时候写的离婚后所有外债都是她还,但是借款人找不到她,总是找我要钱,我也找不到她,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20-03-07 22: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前夫借了高利贷找你,如果是男方在离婚后所借,与您无关,你无归还的义务,您可以拒绝。如果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借,则需要具体分析。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有明确的界限,其范围和偿还方式都有明确区别
  •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借钱的,一般都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该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夫妻双方离婚后,对于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是需要共同偿还的。《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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