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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管朋友借款10万,欠条到2023年截止。但是欠条上没有写利息,现在已经还了4万也给我打收到条了。还有6万没还。但他每月要我利息2000元,已经支付了4个月的利息了。我该怎么办。请律师帮帮

其他 2023-01-19 13:2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果没有约定利息,是可以不用给利息的。您可以委托律师帮助
  • 欠利息不还可以起诉,但是利率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法院不予支持。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 需要根据借款形成过程、欠条具体内容、款项支付情况等等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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