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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了解一下集体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登记方面信息1.土地性质(集体土地所有权证)我父亲于1993年在县城买的地建的房子,于1994年建成,当时没办理登记,2004年我哥办理了土地使用权登记,子有他个人名字,能更改名字?

其他 2020-03-10 12:3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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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证办理流程如下: 1、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转移,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 2、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 3、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 4、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异议的,原发证机关注销原土地证书,补发新证书。 5、买卖分宗、继承、赠与分宗须双方共同到局办理。 6、委托代办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人签名盖章的委托书。
  • 你好,对于土地证问题,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希望对你有帮助。
  • 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现土地证主要有三种,即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现在新的证称为不动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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