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律师您好!最近有员工受了工伤,已买工伤保险,伤情比较严重,应该在一至四级。现在种种问题摆以眼前,开平地区的工伤保险条例貌似跟其它地方的不一样,详细的内容也没有发放以各企业去。1,伙食补助费。先前问了社保局工作人员,他说有伙食补助费,35元/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给伤者,不用申请,在医院开餐并有医院的发票,等医疗终结期结束就可以拿来报销了。再去医院了解,伤者在医院开餐是没有正式发票的,只有收据,因为饭堂是别人承包的。然后今早将此情况告知社保局,社保局的人又说如果在开平的医院治疗社保局是没有伙食补助的,要通过申请批准后到统筹地区外才可以补助。我糊涂了,因为之前在网上搜了工伤保险条例,说是社保局会发给工伤员工伙食补助费的,无论是统筹地区以内还是以外;2,停工留薪期间,我们工厂照发工资,伤者是计件的,那工厂发放给伤者的工资应该包括哪些呢?包括加班费吗3,停工留薪的工资照发了,还需要再另发给伤者生活费吗?伙食费不是计算在停工留薪工资内、还要另外发给的是吗?伤者伙食费的标准是每日多少?4,停工留薪期间发的工资需跟伤者签什么协议吗?因为厂里自此员工住院开始就一次性给了伤者四千多块,让他用来当生活费。对方只签了一张小纸条。这四千多块可以当是停工留薪的工资吗?(伤者一个月工资两千,四千相当伤者两个月的工资。)接受治疗到现在还不到一个月,这几天伤者家属又吵着要生活费,可是家属不肯签字,不签字的话我们厂里财务凭什么依据做帐呢?怎么办呢

其他 2011-11-14 12:0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江门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