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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有一方自己独立买的房房证上也写的独立住房,离婚时能算共同财产吗?

离婚 2020-03-18 16:54 人浏览
共14位律师解答
  •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约定只归夫妻一方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如果是婚姻存续期间使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个人名下,但一般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配。如果存在争议的可以到法院起诉。
  • 婚前购买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双方没有特别约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以房产证上写的独立住房为依据
  • 您好,视具体情况而定,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如果是婚后的收入够的此房可认定为共同财产
  • 如果是用婚前财产购买,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可以作为个人财产处理
  • 主要看该房产是在婚内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吗?
  • 您好!是可以主张的,可以帮您处理的
  • 你好!如果是婚前购买的则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如果是婚后购买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平均分割。
  • 要看购买的时间是婚前还是婚后,还有购买的资金来源以及双方的约定。
  • 根据《婚姻法》,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入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同时《婚姻法》解释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则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为夫妻共同财产(二)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认增值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 如果是婚前购买的,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你好,是婚前还是婚后购买?另一方出资了么?
  • 如果属于个人财产购买的住房,房产就属于个人财产。
  • 你好,关于你的情况可以详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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