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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苏州市工业园区一家企业的员工我在去年10月份下班途中两辆电瓶车出现了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公司也认定了工伤。医疗费用有对方承担。但是对方一直已暂时没有钱为借口不垫付医疗费用。可是公司为我们每位员工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我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可以赔付吗?

其他 2020-03-11 11:2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会在其责任范围内垫付医疗费,超过责任限额的,保险公司有权向责任方追偿。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可以找保险公司报销。如果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与医药费相加没有超过保险公司赔偿限额就应该由保险公司承担。交通事故伤害者可以要求肇事者赔偿,有保险的话找保险赔偿
  • 发生交通事故以后,保险公司针对医疗费用在交强险的赔偿是有限额的,保险公司最高的限额为一万元,如存在商业三者险的,医疗费也可以进行赔付,但医疗费用超出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的部分需要由肇事司机自己承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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