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你好,我是2014年被法院执行列入失信名单的,而我和对方当时人已经协商解除了法院的判定,当时人没有及时撤销法院执行的判决,我被列入失信名单,请问我怎么才能撤销我的失信名单?谢谢!

国家赔偿 2020-03-11 12: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判决生效后,一方不履行法院判决。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这就进入强制执行阶段。
  • 申请强制执行的必备材料: 1、执行申请书。由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 2、生效法律文书原件。 3、执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人不能亲自到法院申请执行,需委托代理人代为其申请执行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
  • 你好,民事判决所确定的义务已经履行完毕的,申请人不能再申请强制执行。 这种情况下,被执行人要向执行法院提交义务已经履行的证明或者证据,法院审查确定后,会裁定不予执行。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德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