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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刚大学毕业,做业务,公司的最低任务量是1.5万元,完成才有最低工资。今年9月底回公司,公司给定了60万的任务量,开始,我说尽量完成,在酒后,又说好的,会完成,由于某些原因只完成了20多万的任务量,公司就只给发了40%的工资,(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合法吗?

其他 2011-11-14 21:2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不合法,建议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所以,首先你可以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 关于最低工资,你说得不是很明确,最低工资不能低于你所在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如果是由于公司的规章制度致使你在未完成工作任务时得不到全额工资,应当不违法。
  • 不合法,应该有基本工资,不得低于大连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
  • 按照合同办理,但不能低于本地的最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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