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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问一下我们公司的社保6到9月是欠缴状态,10月一次性补缴6月到10月的社保,员工9月出了工伤,10月正常交社保,之后的11月还有12月没有交社保,2020年又开始交了,2020年3月报的工伤部门,公司能走工伤报销吗?

其他 2020-03-13 21:3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工伤保险属于用人单位必须给劳动者缴纳的保险金范畴,其是可以进行补交的。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及时的给劳动者缴纳相应的工伤保险,有关的社会保险的行政部门将责令其尽快的参加工伤保险。如果出现的拖欠没有及时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的时候,需要给当事人予以一定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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