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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私人店里上班半年,没有劳动合同。因为下月发上月工资,所以每个月押我一个月工资。现在辞职了,老板以理由一月份过年放年假没有底薪要补扣我十二天工资。理由二从来没说过包住扣水电费的,现在辞职了说要补收水电费。而且一月份过年放假的,二月份发一月份的工资都没有扣,三月份辞工了叫他发二月份工资他却说要扣一月份的年假钱?这合法吗?我该怎么办?如果我去劳动告他的话怎样告可以快速拿回我的工资?会不会很麻烦很久?告他的期间会不会产生其他费用

其他 2023-01-18 22:5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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