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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饭店,年前疏忽大意有2袋酸菜、1瓶辣酱、1瓶黄酒、1瓶番茄调味品刚过期了没有及时扔掉却被食品药品市场监督管理局査处扣押,价值估计近60元,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笫四项规定,这个问题上级管理部门如果体谅我小店本小利微,加上年后近期疫情防空不能营业亏损,能否不罚款记警告处分?请问律师大人,谢谢!

其他 2023-01-18 21:0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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