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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忠扶贫户,绝经后取环,住院,做了宫腔镜手术报销吗?

其他 2020-08-13 19:35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一、社保卡作用:
    持卡人可以凭卡就医,进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算;可以凭卡办理养老保险事务;可以凭卡到相关部门办理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手续,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参加就业培训;可以凭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和申领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等。
    二、住院报销:
    1、住院起付标准:三级含三级以上医院:7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500元、400元、300元。
    2、二级含二级专科医院:6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400元、300元、200元。
    3、一级含以下医院:5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300元、200元、100元。
  •   身份证和社保卡是申请报销的主要凭证之一,但是,光有这些当然不行。  1.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1)生育的医疗费用;剖腹产手术费就属于其中的一项。  (2)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2.符合规定的职工应在产假期满后6个月内向经办机构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明;  (2)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出具的《生育证明》或符合再生育条件需实施复通手术的批准证明或女职工用人单位所在镇(街道)计生办出具的实施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手术证明;  (3)医疗机构出具的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生育医疗等证明和原始病历、出院小结、医疗费用清单、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4)经办机构所需的其它材料。
  •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生育保险待遇中的生育保险医疗费用包括:(1)生育的医疗费用;(2)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其中,生育的医疗费用是指生育女职工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等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是指职工因实行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术所发生的费用。属于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范围内的生育医疗费用,先由参保人员个人垫付,自出院(或结付医疗费)之日起5个月之内向所属单位办理申报手续。 由单位经办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医保中心办理报销手续。
  • 你好,现在你那边情况怎么样了?
  • 你好,那这种情况你们是一直处于结婚状态的,当然可以起诉离婚并要求抚养费的。请问现在孩子几岁呢?之前的判决书还留着吗?你可以和我联系说一下具体的情况,点开头像有电话,我会尽可能帮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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