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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公公在住院期间将财产全部转移给他女儿,而我丈夫是一名长期性精神病患者,该遗嘱是否违反了继承法,我该怎么做。

其他 2020-03-19 20:2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很多情况下,人们比较难分辨什么是遗嘱、什么是遗赠。遗嘱是指将财产指定由某个或者某几个继承人继承,而遗赠是将财产指定由继承人以外的非继承人来继承
  • 《继承法》第十九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7条规定: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
  • 受遗赠的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的明确表示,到期未作明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如遗赠受领人先于遗嘱人死亡,则遗赠无效。也就是说,即便被继承人指定由非继承人的您继承财产,您也并不必然能够得到该财产,而是需要您在知道受遗赠后的两个月内明确表示愿意接受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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