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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位新员工,12月20号入职,1月16号放假,2月1号在家里上班办公,说疫情不能复工,2月25号提出辞职。12月和1月份都处于培训期,没有产生任何价值。属于带薪培训,工资都照发。2月份提出辞职,请问我有权追回1个月的培训费吗?

其他 2023-01-18 12:5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一般员工主动要求辞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单位一般不 提供补偿,但支付工资。 如劳动者不存在在约定的培训服务期满前离职,或违反了保密协议、竞业限制的约定的,一般无需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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