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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6月份末到单位上班,三个月的试用期,期间以我身体不适应修养,我请过半个多月的假,养好后继续上班,但9月份末我因感冒没有得到及时的医治,引起陈年旧疾,从10月4日休息到现在,上个月车间把我交到人事处,人事处的经理说11月10号前能不能上班给他答复,如不行就办理手续,可以就合同上班工作,现在本人因病还在休养,不能上班,已办理完手续,但是办理手续时,拣纠结单上写的辞职,当时我问过他们为什么写辞职不是应该是辞退吗?他们说都一样,我们这里都一样,所以我就没太在意(我从来都没有写过辞职信),后来我办完手续,想要个证明他们说没签合同不给,后来我据理力争他们才给了我给证明,大概是我什么时候经单位的,什么时间应为什么休息到什么时候,后面写了因个人原因辞职,先手续已办清的证明,我现在想问问是单位因我生病不能工作而且时间,从而辞退我,为什么现在有些是我辞职的呢,我可不可以让原单位给我改过来?从新给我证明是单位把我辞退的那?

其他 2011-11-17 12:3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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