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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父母出资买的房子,且父母还贷款,婚后如果写上另一方的名字,假如离婚的话,另一方有份吗?

离婚 2023-01-18 11:3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婚后买的房屋,无论写谁的名字,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夫妻双方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买的房子,所以,即使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但是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除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根据你的描述可以认定为婚前个人财产
  • 你好,按你说的情况视为对对方的赠予,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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