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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欠我钱不还,是否一定去对方户籍所在地进行起诉,请律师解答一下

离婚 2023-01-18 09:4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在对方居住地起诉,也可以在您的居住地法院起诉
  • 被告所在地和合同履行地都可以有管辖的权利。
  • 欠钱不还可以到被告所在地或者欠款合同履行地对其进行起诉。对方欠钱不还,属于债务债权纠纷,可以通过法院起诉解决,向法院起诉一般是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去法院起诉立案需要有原告的身份证明、起诉状、相应的证明材料并需预交诉讼费用。起诉状需写明被告的具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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