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房子到期,但房东没有及时收房子,只是口头说可以继续住,但没签合同,现在过了一年半,房东要求来收房租,合理吗?可以不交吗

其他 2023-01-18 09:2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需要缴纳房租,属于事实合同。
  • 合同没到期,如果作为承租人并未违约,房东收回房子时,可以与房东协商,要求继续履行房屋租赁合同并赔偿损失。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房东。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如果您住了,且口头协商可以继续住,那么一般需要交房租。
  • 虽然协议到期,但只要扔在继续居住,就应该付房租。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青岛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