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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房东签了一年合同,先给了三个月的房租给房东,又压了一个月的房租做押金,住了两个月不打算租了,押金也跟房东商量过做为违约的赔付金,房子目前属于空在那的状态,结果他现在要把我还没到期的房子租给下一个房客住,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20-03-24 10: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这主要看你们当时签订的租赁合同上是怎样约定的。如果你们约定的是提起一个月通知房东,那就是你们违约,如果当时合同上没有这方面的约定,你们的做法是对的,房东没有权利扣押金。从你所描述情况看,你们没有违约,因为房屋租赁合同已到期,你们可以要回自己的租房押金。建议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建议提起诉讼解决,诉讼请求1.要求全额退回押金。2.要求赔偿为要回押金的交通费等费用。3.要求房东承担诉讼费。
  • 押金,是一方当事人将一定费用存放在对方处保证自己的行为不会对对方利益造成损害,如果造成损害的可以以此费用据实支付或另行赔偿。在双方法律关系不存在且无其他纠纷后,则押金应予以退还。在违约时将会被扣除。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三章的相关规定,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当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出租人;对租赁物有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承租人。
    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租赁合同的成立不以租赁物的交付为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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