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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一对夫妻有两个女儿,离婚后一人一个,男方离婚后20多年都没再婚生字,请问男方家的这个女儿算独生子女吗

离婚 2020-03-25 21: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子女在购买房子或自己建设房子的时候已经成年,也出了资金,应当属于家庭共有财产,离婚时应当分出孩子的那一部分,其余才是夫妻共有财产,
    如果离婚时孩子还未成年,或在建设该房子或购买该房子的时候,孩子还未成年,这个房子就是夫妻共有的财产,没有孩子的份额
  • 双方对于离婚都没有过错的话,财产一般都是一人一半,不带孩子的一方要给带孩子的一方按月或一次性给付孩子的抚养费。
    1、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己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如果协议不成,法院判决要考虑谁带孩子应当分到房子,折钱给另一方。
  • 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夫妻离婚后,不抚养女儿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实践中,很多人认为,抚养费就是孩子的生活费,而教育费和医疗费另一方应另行支付。这种观念是不妥的。最高人民法院在适用婚姻法解释(一)中,已明确指出,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财产一般均等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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