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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私营企业打工。今年50岁了。合同到期了,他们不续签合同。让我离职有没有补贴啊?

其他 2020-03-26 08:5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存在两种情况,一种为员工本人不予续签;另一种为员工有续签意愿,单位不予续签。合同到期,员工本人不予续签。那么员工和单位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解除。办理流程:单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合同到期,确定员工是否续签合同。确定员工不续签劳动合同,单位需要重新招人,安排员工工作上交接。合同到期时,通知员工办理离职手续,结清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
  • 违法的,你可以搜集证据到你们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付相关费用。
    不签合同的,可以要求支付六个月的双倍工资没有缴纳社保的可以要求补缴社保或赔偿损失
    至于犯错扣钱,这个情况你说的比较笼统,请详细表述
    没有劳动合同,你需要搜集的证据:工资条、工资卡、工作证、工作服、证人证言等一系列能够证明你与你单位存在事实上劳动关系的一切材料。
  • 1. 合同到期,公司可以拒绝续签(即强制赶人)。但要支付经济补偿(2008年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五款规定,在08年1月1日后到期的固定期限合同,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 不代表公司默认。但是,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82条)3.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08年劳动合同法第14条)。 4. 所以你不用主动问,公司不和你签,对你有好处:付二倍工资或成为固定期限合同。当然,如果还想再这个公司做的话,不要要求二倍工资了。如果公司辞退你,可以到劳动仲裁部门投诉,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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