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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2019年12.26至1.21工作期间,因2.20号疫情原因未能返回公司,部门负责人主任电话通知我目前我要不回公司上班要不辞职两个方法,不然工资发放不了,让我手机微信编辑离职申请发给他,到了2.25号通知我离职手续已经办完,我想着已经过了20号工资发放日了,所以想着3月20号才能发放吧,可3.20我的工资也没有发放,我打电话咨询部门主任,他告诉我,让我等他把情况已经汇报给生产部经理,说是生产部经理要去和财务核实情况属实,我等了三天没有消息,再次打电话确认咨询,部门主任又告诉我,说是他情况已经报到生产部经理处,至于生产部经理什么时候去核实情况以及核实要多久还是让我等,还说让我隔一天打一个电话提醒他,我等了两个月了,不知道照目前这种情况还需要等多久,离职证明3.12号已经办理了也已经拿到离职证明单了,可工资不是应该3.20就发放了吗?这属于无故拖延不发工资吗?我也搞不清到底卡在那一部分了

其他 2023-01-18 01:0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正常离职后单位不发绩效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单位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或者也可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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