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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老师!想咨询一下:1996年落实政策归还私房,受益人是我祖母(归还时已故),因祖母是我父亲养老送终的,所以兄弟姐妹一致同意放弃自己对母亲的权益继承部分,产权归我父亲一个人继承。并签订了一份有我父亲独人继承,今后与各小辈无涉的约定,以此证明。我们凭着这些有效材料报进户口至今。去年我们和动迁组签订了有效动迁协议并按规定房子也交给了动迁组。现在动迁组不兑现动迁补偿款的发放。理由是那些当初放弃权利的人要来确权,说他们也有份。请问大律师,我该咋么办?谢谢,如要诉讼主体是谁

其他 2020-03-25 18:5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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