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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是湖北省麻城市一农民家庭,现有耕田耕地共计4.5亩左右被征用建石材加工厂,村委会前段时间代表镇政府,石材厂,村委会找我协商,用每亩22000元补偿我,征用20年,后续土地归属问题不确定,而且土地建石材厂后严重污染,不能再耕种。出于后续民生问题,我未同意。在我未同意前提下,用挖土机将我一耕田挖出一条路来,我急盼有人指导我应如何维权,补偿是否合理。(我家田地四周已被三方威逼签订合同出卖,)

调解 2011-11-16 17:2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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