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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于2019年11月12日签订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试用期三个月,2020年2月12日我本该转正,知道现在上级领导都没有通知我转正,也没有通知我延迟转正,据我们部门人事同事说我的转正被延迟了。我一个当事人都不知道被延迟了,部门领导压着不给我转正,现在还要辞退我,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20-03-26 11:2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公司没有为你缴纳社保,可以主张补缴社保或者主张社保损失赔偿,被辞退可以主张赔偿金,如果公司违法辞退,也可以主张双倍赔偿,建议及时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提起劳动仲裁。
  • 你好,根据你以上所述,申请劳动仲裁,可以主张违法辞退经济补偿,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双倍工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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