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医疗纠纷:于上年4月足底被扎伤,于A院进行急诊,大夫清创缝合,缝合之后伤口未长好化脓,当地诊所大夫进行治疗有好转,足底伤口基本愈合。同年度8月足面鼓起,行走困难,于B院切开引流,进行住院治疗半月有余,治疗后伤口好转。同年份9月中旬伤口再一次恶化,继续在当地诊所治疗,由于无法遏制伤口恶化,于2020年1月31日前往C院治疗,在治疗过程中C院从伤口内取出长宽高约为0.8CM的橡胶物(为4月足底扎伤时未取出的异物,两个医院都没有发现,都是大医院)。现以此想要界定B院与A院的责任,以及赔偿范围。

其他 2020-03-26 14:3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石家庄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