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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就是办独生子女证,结婚日期和孩子的出生日期不一致怎么办?

其他 2020-03-28 06:1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结婚时间 和孩子出生时间 是可以不一致的
  • 民法总则第十五条规定,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   独生子女证办理程序:  1.先由独生子女父母填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一式三份,并附上申请人结婚证、户口薄、身份证、独生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等有关材料及大一寸父母和独生子女合影照片四张。  2.按第三条规定的办理权限进行审核,符合《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由父亲或母亲一方单位予以办理《光荣证》。  3.《申请表》由加具意见的村(居)民委员会或所在单位,街(镇)计生办或厅、局级单位各留一份存档。  4.独生子女父母工作单位调动时,应在调令上注明已领此证。  5.《光荣证》如有遗失,经本人向原发证机关报告,并登报声明后,可按办理程序以补办。
  • 注意事项:
    (1)《独生子女证》发给独生子女父母,不发给独生子女本人。
    (2)领取《独生子女证》以自愿为原则,必须由独生子女父母提出申请,不申请者不得领证。
    (3)孩子年龄超过16周岁的,不予发证。
    (4)孩子户口未申报的,不予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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