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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对母公司,承担法律意义上的责任吗

其他 2020-04-01 08:3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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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成立子公司,子公司对外独立承担责任《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区别具体为: (1)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拥有自己独立的名称、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权债务由自己独立承担。分公司则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应冠以隶属公司的名称,由隶属公司依法设立,只是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 (2)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必须符合一定的法律条件。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一般不是采取直接控制,更多地是采用间接控制方式,即通过任免子公司董事会成员和投资决策来影响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而分公司则不同,其人事、业务、财产受隶属公司直接控制,在隶属公司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3)承担债务的责任方式不同。母公司作为子公司的最大股东,仅以其对子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担责任;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以子公司自身的全部财产为限对其经营负债承担责任。分公司由于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隶属公司在经济上统一核算,因此其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隶属公司负责清偿,即由隶属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分公司在经营中的债务承担责任。
  • 子公司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吗?  子公司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所拥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子公司是与母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母公司是指拥有另一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或通过协议方式能够对另一公司实行实际控制的公司。子公司也是公司存在的一种形式,它虽然受母公司的控制,但子公司属于独立的企业法人,它有自己的名称和财产,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一般来说,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都可以设立自己的子公司。   所以,虽然子公司在经济上受母公司的支配和控制,但在法律上,它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公司行为所带来的一切后果和责任,即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相关知识链接:   分公司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吗?   分公司从法律上说,它不是独立企业法人,也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公司名称和独立财产,它的名称和财产依附于总公司。分公司从业务上说,是总公司的派出机构,代表总公司在分公司所在地开展业务,分公司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尽管分公司不具有法律地位,我国《公司法》仍然承认它为公司的存在形式之一这主要是方便大公司向外扩张业务,鼓励公司跨行业、跨地区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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