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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08年给别人在银行担保贷款10万元,至今他没有还。在这期间银行也没有催款。请问我还需要承担责任吗?谢谢!

银行 2020-04-16 04: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银行一直没有起诉,也没有向你主张权利,应该已过担保期间,无需再承担责任。
  • 保证的期间:保证期间不因任何事由发生中断、中止、延长的法律后果。
    保证人与债权人可就保证期间做出明确的约定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 你好,担保期限是半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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