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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残疾证和农村医疗,但没有社保的。住院能报销吗?

国家赔偿 2020-05-24 05:20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农村医疗事故赔偿标准大致如下: 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三十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十五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五年。  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残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二十年;但是,60周年以上的,不超过十五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六年。  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六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   工伤医疗费用报销依据:劳动法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到外地住院后的社保能报销。  申请办理异地社保报销的程序和材料:  退休人员由个人提出申请,申请内容要注明个人基本情况、备案居住地及所属城市(不含港澳台)等;  在职人员办理异地备案,要由单位提出申请,申请内容须注明派驻人员基本情况、长期驻外工作的地区及所属城市(不含港澳台)等。  另外,还需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安置居住和因公长期驻外人员花名表》(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  医疗保险异地报销流程:  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备案后,住院只需要到居住地的职工医保定点医院就医即可。参保人员在所备案地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先自行垫付,出院后到医保中心按规定报销。
  • 可以报销部分。
  • 去社保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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