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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份工资本该2月10号发放,2月以U盾在公司,因疫情无法发放工资,拖欠至3月份发放,3月份去工作地后,提起离职,一开始说3月15号结算1、2月份的工资,但当日并未结算。17号询问老板,答复说22号给结算。又未结算,26号再次询问,答复29号,一而再再而三的拖延,该怎么办

其他 2023-01-17 15:5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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