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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咨询下继承方面的事。父母有四个子女,两儿两女,其中一个女儿是养女,从小养到大的。房产证是父亲的名字,父亲先过世,接着其中一个儿子也去世了,后来母亲也不在了。这个去世的儿子有配偶和一对子女。没有遗嘱,一般情况下这个遗产怎么分配呢?

其他 2020-03-30 21: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没有遗嘱的前提下,其遗产依继承法规定的法定顺序进行继承:即其死亡遗产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依法继承。
  • 在遗产继承中,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将其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者在遗嘱中明确将其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应遵照该遗嘱执行。
  • 遗产继承有遗嘱按照遗嘱进行,没有遗嘱的,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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