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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了一家店面,提前退租不退剩余租金。现在租客突然发生意外去世,其家人想退租。剩余租金怎么办?

其他 2020-04-23 04:43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出现这种情况,合同解除,退还相应租金。您可以委托律师帮助
    【追问】您好,租客签字的姓名和身份证是以其家人身份签订的租赁合同,未使用本人身份。合同是否有效呢?
  • 你好,人都去世了,扣下一两个月的房子把剩下的退了吧
  •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8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如果当事人订立合同条款没有明确表述为适用“定金”,也没有其它约定适用定金的情形,则不能认定为定金。 综上所述,租赁合同中的押金条款不宜将其定性为定金,若双方无特别约定,不能适用定金罚则的规定。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承租人不得无故请求出租人返还所交付的押金。除非出现双方的租赁关系终止,且没有不履行合同债务的情形,承租人才能请求其退还押金。
  • 如果承租人缴纳房屋租金后,因出租人的原因导致第三人向承租人主张房屋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承租房屋使用、收益的,出租人应将相应的租金退还给承租人。
    相关法律规定可以参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的规定: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 具体需要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的具体内容、房屋用途等等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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