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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介买二手房合同签了定金服务费也付了,在协助贷款专员转账的过程中发现卖方银行卡冻结无法转账,后经核实卖方是失信人员,经查现阶段房屋没有在保全状态,买方想以此为由终止合同,合理吗?

其他 2020-04-01 19:41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承担违约责任,无法协商的,搜集证据去法院起诉维权。 依据《合同法》,“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不合理,这个理由不是合同终止不能履行的缘由
  • 你好!此理由可以用来解除合同,因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房屋不能自由买卖,必须经过法院同意。失信被执行人会被限制炒股、买房、出境等。
  • 不合理,买方不得以此理由终止或者解除合同。
  • 合同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合同一经订立,双方就应当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如果不履行合同义务则会构成违约,应当按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 房子没有问题,买方无权终止合同。
  • 房产没有保全即可正常交易,卖方失信不是合同解除的条件,买市交定金后解除合同适用定金或违约金罚则,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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