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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和用人单位签立合同,6月上旬为辞职时间,超出时间辞职要付违约金。现在用人单位用短信通知5月上旬就要递交辞呈(比合同提前一个月),请问合同是超过六月上旬递交辞呈要违约金,现在短信要求五月上旬,这是合法的吗,如果我超出五月上旬递交辞呈(六月上旬之内),需要付违约金

其他 2023-01-17 12:0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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