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某国有企业破产,有四名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债权。债权人小易债权数额为100万元,其中50万元由破产企业提供办公楼作为足额担保;债权人小源为银行,债权贷款本金为100万元,约定年利率为10%,五年到期后应偿还150万元,破产宣告时尚有一年才到期,债权人小凯债权为200万元。同时破产企业对它也享有100万元的债权。债权人小玲因解除合同造成的损失为50万元,另外该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为80万元。 问:上述各债权人的哪些债权为破产债权,数额共计多少?上述债券中实际参加分配的数额为多少?

其他 2020-04-01 11:55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破产债权如何确定:这包括认定债权是否成立,债权数额以及债权有无财产担保,是否具有别除权。破产程序的目的,在于将破产财产按比例分配给所有的破产债权人,为了便于计算,破产企业的财产,一般要变价为金钱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十堰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