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去年十一月份开始工作。公司说三个月试用期后转正,因为疫情影响,现在已经五个月试用期了,今天去公司上班,老板说还要延长试用期,就不给我一个人转正。

其他 2020-04-01 19: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领导不给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只需提前三十日提交书面离职报告,到期后即可离职;在试用期内需要提前三日。
  • 试用期职工可以辞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据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除开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况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茂名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