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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三年的房租租赁合同(房租5400一个月,当时押金2个月),房东不到一年要违约卖房,合同约定违约金为一个月的房租,我中介费+搬家费+房屋投入远大于1万块钱,搬家时房东答应付一个月违约金+1000元的钢琴费,后面搬走清算的时候就不付这1000元了,因为我要求这1000元就所有的押金违约金都不付给我了,还让物管把门锁换了!请问我可以主张搬家的所有损失吗?

其他 2020-04-03 11:4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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