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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人因扫黑除恶于去年6月被逮捕,今天因证据不足被法院责令公安机关释放。问:羁押时间不是最长三个月吗,为什么可以拘押那么久?这十个月的无罪拘押可以申请赔偿吗?

刑事辩护 2020-04-03 18:3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赔偿法》的规定,行政赔偿的范围包括:(1)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2)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3)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4)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5)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6)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7)反国家规定我收财物、摊派费用的;(8)成公民身体伤害、死亡和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 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 您好,一般冤假错案是可以申请,如果不是的话,只是因为情节轻微不起诉,恐怕不可以申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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