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是2010年12月交房的武昌复地东湖国际住户。至今未搬,处于装修阶段,计划明年6月乔迁。物业要我交纳全年物业费,已交今年上半年。请问是否合法。据说,武汉市物业条例规定,未入住的,一年物业费只需缴纳半年。但物业的人说,此条例适用于2011年后交房的,此前的仍按原办法执行。这种做法显失公平,望指导。

其他 2011-11-19 11: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房的时候就应该缴纳物业费,如没有入住,则可以协商减少。具体可以咨询房管部门。 现你的情况描述不够全面,如需具体咨询或帮助,可与我联系面洽。以上意见供你参考!
  • 交房的时候就应该缴纳物业费,如没有入住,则可以协商减少。具体可以咨询房管部门。
  • 交房的时候就应该缴纳物业费,如没有入住,则可以协商减少。具体可以咨询房管部门。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武汉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