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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我结婚户口在安徽,我爸爸是在湖南,我现在买房在湖南,房子想写爸爸和我的名字,以后我的子女在湖南这边读书,这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拉?

离婚 2023-01-16 22:4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婚内房产写一方名字的情形,其该房产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是可以协商进行分配的,对于协商不成的情形,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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