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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在本地起诉离婚,请问一下,经常居住地的认定条件有哪些?

离婚 2020-04-06 15:0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1、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针对以上回复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直接联系或转为一对一咨询,会给您更详尽的解决建议。
  • 居住满一年,需要调取个人居住信息
  • 您好,请问对方同意离婚吗
  • 居住证,或者社区的居住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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