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前期物业服务不到位,不作为已经撤走,现在又要物业费怎么办。

其他 2020-04-06 13: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物业服务是根据合同进行的,到不到位只能与合同相对应,你要拒交物业费,当然可以,但你要有留有证据证明他们服务不到,只要有证据,可以拒交服务不到位的部分物业费,不能拒交所有的物业费,否则打起官司,输的只会是业主
  • 物业服务不到位,可采取多种方式敦促物业进行整改:1、物业服务不到位,业主可以向业主委员会反馈,要求物业限期整改。要是经整改后依然不达标的,业主委员会可解聘物业管理公司。2、物业服务不到位的,业主亦可采取诉讼的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巴彦淖尔市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