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想请教一个关于房款支付凭证的问题~~~~~ 我需要支付的房款分成三笔来支付,其中第一笔是定金,现金方式,9月23日付的。交易合同上也写了9月23日付定金,但是交易合同是10月16日双方才签署的。上家10月18日才给补写了张定金收条,有上家和见证方(中介)的签字,收条的日期就写了10月18日。(上家是两个产权人,其中一个是签了字的,另一个不识字,所以按了手印) 第二笔是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付给上家的,当时在银行柜面转账时给了我一张转账凭条,上面有我(付款人)的名字、账号,上家(收款人)的名字、账号,以及附言(购买**路**号**室房款)。上家在当日给了收条,同样是一个人签字、一个人按手印。 第三笔也是银行转账,同样有转账凭条,转账凭条上有我(付款人)的名字、账号,上家(收款人)的名字、账号,以及附言(购买**路**号**室房款)。但是上家的账号是另一个账户,和第二笔款的收款账户不一样。这第三笔款付完后没有拿到收条。 请问这样三笔款的支付有问题吗?谢谢!

其他 2011-11-28 17:42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上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6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